人大代表:政府放权同时要培育社会组织以便承接
2014-03-11 15:29 尹安学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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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政府放权后,权放到哪儿去?”10日,在参加小组讨论时,来自广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说,政府放权的同时,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以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 李永忠说,现在全国上下提下放权力,但权力下放到哪里?谁来承接?有些权力是下放到地方政府,有些权力要还给社会。但假如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企业办事会更难。 以水利部门的“水土流失费”审批为例,李永忠说,以前企业直接到水利部门去申报、交钱,水利部门派人去核查。假如这项职能移交社会了,水利部门不再去现场测算了,谁去现场测算?个人自报,水利部门显然不会认,企业就只能去找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但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很少,他们还会狮子大开口,而你还是必须找他。“这样的话,政府权力的确下放了,但企业的负担是增加了还是减轻了?”李永忠说,水利部门职能减少了,单位并不一定会裁员,财政供养费用可能并没有减少,但企业的负担却增加很多。 他认为,应该加快社会组织的建设,民政部门不应该对社会组织的注册设置太多障碍。“社会组织发育充分,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李永忠说,比如建筑工人成立协会后,工人遭遇欠薪,社会组织可以帮他们与包工头、政府沟通,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审批方面,政府有什么不作为,社会中介组织也能很快发现,提高办事效率。(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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