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 政协委员谈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2014-03-07 22:08 胡浩、郝亚琳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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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义:协商民主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刘佳义介绍,全国政协一年来创造了“几个第一次”,如第一次以协商民主为题开展专题调研,第一次以专题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4种协商形式全面铺开协商民主实践,以及全国政协最大的制度创新:双周协商座谈会和年度协商计划,这是全国政协去年工作开创新局面,在继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走出的关键一步。 “政协曾有一个说法,‘年委员、季常委、月主席’。”刘佳义说,这反映出协商民主没有制度化、没有经常化。针对这种情况,全国政协推出双周协商座谈会,目前已分别就宏观经济形势、住宅产业化、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等主题举行了6次。为解决协商和决策的随意性,全国政协还制定了年度协商计划,各个部门在协商计划下凝聚共识、交流思想、形成新的观点,给中央提供决策参考。 刘佳义说,今年协商民主任务包括4个方面:一是组织实施好年度协商计划。二是制定好协商民主的指导文件,对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阐述和规范。三是建立一套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规范好协商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规范有序的、合理的、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四是搭建好协商平台,为委员履行职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 赖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民主党派要做好参政议政工作,首先要对国家、党的中心工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要对老百姓关心什么、想什么要有了解。这个知情权是最大的知情权,也是最重要的知情权。”谈到民主党派知情权时,赖明说,知情权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的知情权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和很多支持和帮助。 赖明建议,让民主党派的成员更多地参加到政权当中,相信随着中国协商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主党派知情权的深度、广度会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 对于委员提案办理的相关问题,赖明说,提案办理协商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协商形式。目前,个别提案办理效果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提案缺乏可操作性或思路不合理、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等,也不排除有的政府部门相互推诿的可能性。但总体来讲,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提案,措施基本上是得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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