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建议明确教育部是青少年足球管理的责任部门
2014-03-03 21:30 公兵 王浩明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分享到:
|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公兵 王浩明)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3日开幕。全国政协常委、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带来了题为《理顺青少年足球管理体制,加快足球人才培养》的提案,其中一个引人关注的建议是明确教育部为青少年足球管理的责任部门。 许家印在提案中指出,2013年,中国职业足球取得历史性突破,但整体上仍很落后。特别是青少年足球多头管理、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混乱、传统足校机制落后萎缩严重等问题,极大阻碍了青少年足球的发展,造成足球人口严重匮乏,中国足球后继乏人;建议从理顺青少年足球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青少年联赛体系、大力兴办“新型足校”等三方面入手,加快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尽快提升中国足球整体水平。 许家印表示,目前青少年足球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多头管理问题严重。国内目前管理青少年足球的主要有教育、体育、社会组织三大系统:中国足协青少部主要负责国字号青少年球队的训练比赛及主办全国青少年足球U系列联赛;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的“校园足球办公室”负责开展校园足球;教育部指导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下设负责足球事务的二级机构,也作为社会组织对全国大学生、中学生的足球工作进行管理。 由于多头管理、缺乏一个体制内的强力专职机构独立全面负责青少年足球工作,现存三大系统各自为政、协调困难,甚至互不认账、推诿扯皮,严重阻碍了这项重大工作开展。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到“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通力合作”,但几大系统内的部门未能贯彻落实,无法形成合力,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二是联赛体系极不完善。多头管理的弊病在青少年足球联赛上的主要表现是极为封闭、残缺和混乱。中国足协主办全国青少年足球U系列联赛和职业俱乐部预备队联赛,职业俱乐部梯队联赛则未开展;“校园足球办公室”举办各级校园足球联赛;“大体协”与“中体协”下属社团组织也举办全国大学生和中学生足球联赛。表面看青少年足球联赛众多,但各自为政、体系不全、管理混乱,导致这些赛事虽开展多年,但社会参与度与关注度极低,未能成为青少年足球人才茁壮成长的竞技平台。 三是传统足校萎缩严重。足校是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但传统足校近年发展陷入困境:数量从鼎盛时的4000多所萎缩到目前20所左右,在校生人数更是大幅减少。传统足校盛极而衰,一方面是因为前几年中国足球大环境差,青少年从事足球职业的意愿不高;另一方面也受制于多头管理的弊病,传统足校从教育系统获得的扶持不够,只好过分依赖体育系统,将足球训练完全凌驾于文化学习之上,甚至取消文化课,导致学生如果未能成为职业球员,步入社会时缺乏竞争力。 许家印给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明确教育部为青少年足球管理的责任部门。青少年足球管理与人才培养属于青少年教育范畴,是教育职能的组成部分,建议完全划归教育系统,明确教育部是青少年足球管理的责任部门。从教育部到各省市的各级教育部门,建立专门的青少年足球管理机构,实行从上到下的垂直管理模式,全权直接负责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彻底解决多头管理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的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教育部应建立全国统一、完整、规范的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以学校为单位,面向乡镇、区县、地市、省各级学校;完善年龄段分组,分为儿童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统一赛制,每年先进行地方赛区联赛,再进行全国总决赛;加强新闻宣传推广;健全人才输送机制,18岁以上优秀足球人才可直接转入职业联赛。 三是大力兴办“新型足校”,用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少投入培养出优秀的足球人才。“新型足校”是在完整的中小学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增加足球专业培养,即文化教育和足球专业培养并举的学校。为了用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少投入培养出优秀的足球人才,建议在每个地级市设立1-2所,每个省会城市及直辖市设立3-5所“新型足校”。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原有传统学校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专业球场,变为“新型足校”,将整个城市喜欢足球的青少年或儿童集中到这里培养。 |
相关阅读:
- [ 03-03]人民政协深入开展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 [ 03-03]人民政协深化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
- [ 03-03]开放经济惠及谁
- [ 03-03]人民政协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 [ 03-03]人民政协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
- [ 03-03]两会探营:223份议案提案聚焦民生关切
- [ 03-03]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 [ 03-03]商务部部长:今年要在创造贸易便利化方面下更多工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