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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税务局长玩忽职守造成528万税款流失

2014-02-21 11:26   来源:中国甘肃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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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记者从金昌市有关方面获悉,因玩忽职守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税款528万余元流失,永昌县国家税务局新城子分局原局长宋建鸿、税务分局税收专管员陈文虎被当地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除处罚。

以虚开发票为目的开办公司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27日,永昌县国税局任命宋建鸿为永昌县国家税务局新城子分局局长,全面负责该分局工作。陈文虎为税务分局税收专管员,负责该分局一般纳税人的审报与税收征管及发票审核工作。2012年2月24日,永昌县红山窑乡永胜村四社农民张平开(另案处理)以虚开发票为目的,在永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永昌县康德中草药种植有限公司,2012年7月4日,经永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永昌县康德中草药种植销售有限公司,张平开为法定代表人。2012年3月5日,康德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

非法申领税票一路绿灯

2012年3月20日,康德公司向税务分局提交了《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报告》及相关资料,陈文虎、宋建鸿在未严格按照规定对康德公司经营场地和办公地点进行实地查验的情况下,在查验报告表“税务查验人员”处签字。

2012年3月22日,由宋建鸿主持召开税务分局会议研究,认为康德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同意上报县国税局审批。同年4月1日,康德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后,宋建鸿未按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对康德公司进行实地核查,即在“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并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上签署“同意领购专票”的意见后上报永昌县国税局。2012年5月2日,经县国税局审批,康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发票月用量50份。

玩忽职守致税款流失528万余元

2012年5月至12月,康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平开在县国税局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340份、农副产品收购发票528份。康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平开在未发生实际应税业务的情况下,冒用他人身份,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84份,金额4064万余元,并在永昌县国税局申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528万余元。为安徽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27份,金额合计3267万余元,税额542万余元,三公司将上述税款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抵扣。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康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平开向县国税局缴纳税款14万余元。其间,陈文虎在发票检查过程中,对康德公司开具的中药材收购发票抵扣联未按规定对农产品出售人的身份、产品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抽查,也未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资金收付、票据使用等环节实施全面核查,致使康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平开虚开农副产品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528万余元。2013年8月6日、8月7日,陈文虎、宋建鸿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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