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幕后“保护伞”
2014-02-16 08:3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广东东莞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并派出督导组赶赴广东指导督办案件查处、问题整治和责任追究工作。同时,建议广东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公安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不论职务高低,都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的,要坚决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相关阅读:
- [02-11] 广东集中扫黄3个月 公安部要求打击“保护伞”
- [02-14] 中国公布2013十大经济犯罪案 葛兰素史克案等在列
- [02-11] 公安部部署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确保元宵节消防安全
- [02-04] 公安部:春节以来全国共查处酒驾行为800多起
- [02-12] 春运进入最后阶段 公安部部署后期道路安全工作
- [02-07] 公安部:春节社会稳定治安良好 无重大交通火灾事故
- [02-07] 公安部:除夕夜全国发生火灾1047起 死亡10人
- [02-11] 公安部派督导组督办东莞部分场所涉黄问题查处整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