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日本必须遵守《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
2014-02-11 16:34 刘江永 来源:中国日报网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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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日本清算军国主义,走上和平发展道路。其主要标志是,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等战后国际法规和国际秩序,遵守战后日本国宪法。然而,日本右翼势力则一直企图突破宪法限制,颠覆《波茨坦公告》确立的国际秩序。安倍晋三再度执政以来,这种政治右倾化更加明显。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向日本发出《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军国主义无条件投降。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同年9月2日签署的日本无条件投降书承诺“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忠实执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这就是日本必须遵守的战后国际法和国际秩序。令人不能接受的是,如今日本右翼势力却要背信弃义地推翻这些承诺,再度挑战国际社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日本侵略历史问题上,《波茨坦公告》规定: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日本战犯必须受到惩处。日本政府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表示:日方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也载明:“正视过去以及正确认识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日方表示,遵守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和1995年8月15日内阁总理大臣的谈话,痛感由于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和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 然而,如今日本首相却公然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亡灵的靖国神社,否认东京审判对日本战犯的定罪,不承认日本犯下的侵略罪行,甚至到靖国神社向所谓“英灵”汇报执政历程。这意味着日本当政者公开违反日本国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背弃《波茨坦公告》的上述相关规定和国际承诺,为侵略历史翻案。这种情况若在德国发生,等于德国现任领导人公然否定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参拜希特勒的亡灵。这是国际社会绝不能容忍的。 第二,关于战后日本的领土范围,根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而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必须归还中国。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同年10月,时任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日本国会发表演说时明确承诺:“如果对照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经纬,根据这两个宣言的意向,台湾应该归还中国,这是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的政府不变的见解。”这是因为,日本宪法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1、本宪法为国家的最高法规,与本宪法条款相违反的法律、命令、诏敕以及有关国务的其他行为的全部或一部,一律无效。2、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已确立的国际法规,必须诚实遵守之。因此,无论从国际法还是日本国内法看,日本必须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归还中国,而与其相反的日本国内政策措施一概无效。 1895年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强迫中国清政府签署《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其所属岛屿,甚至不等《马关条约》谈判开始就在战争期间先行秘密窃占钓鱼岛,其性质更为恶劣。二战后,日本又企图利用中国海峡两岸分裂及美国托管琉球群岛,再度占有钓鱼岛。中国对此强烈反对。上世纪70年代,中日双方为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曾搁置这一争议。 然而,如今日本政府却既不承认中日存在领土争议,又不承认中日曾就搁置争议达成共识,拒绝就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同中国对话。继野田内阁宣布“购岛”之后,安倍内阁进一步借钓鱼岛问题针对中国增强军备,诱导美国对抗中国,介入南海问题牵制中国。针对安倍内阁的倒行逆施,国际社会有必要重申日本必须遵守《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所确立的战后国际法和国际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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