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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合同诈骗案背后的教训:购房付款后要预告登记

2014-01-24 15:53  林书喜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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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套房一房多卖 涉案约1.4亿元》追踪

开发商将已出售的房子抵押给别人,或者是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给他人,最甚者出现了一房以抵押、出售等形式同时转手5次!这样的购房诈骗情况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

澄迈县公安局近日侦破一起涉及我国19个省市(包括台湾地区)和美国,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件,带给我们诸多思考。

犯罪嫌疑人以何种手段进行诈骗?澄迈县警方又如何跨越多个省份取证,最终快速将此案件成功告破?此案件又给未来购房者以何种警示?

□南国都市报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李唐旭

百万买的新房竟是别人的

一小区百名业主房子被抵押

“花了一百万买的房子,竟然是别人的!”湖南人王女士提起自己购房被骗经历,痛心疾首。

2011年10月份,王女士经熟人介绍,花100万在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阳光花苑小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12年2月份,退休后的王女士来到海南,准备养老度假。没想到,新房刚住上不久,就有人找上门来,说这套房子已经抵押给他了,让王女士退房。“我当时傻眼了,赶紧到房管局去查备案登记,结果发现房子以买卖合同备案在一家贷款公司名下了。”

王女士房子被一房多卖的消息在小区中不胫而走,许多业主纷纷到房管局查询,根据统计,约有百名业主房子被开发商抵押,总房产价值上亿元。

事发后,业主们赶紧向澄迈县老城公安分局报案。老城公安分局立即依法受理立案,对开发商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取证调查。

2013年7月份,澄迈县警方又接到新疆某单位举报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购房合同诈骗案件,而该案的主要涉案人员,同样是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聂某某。

两起案件引起了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纪委、公安局等多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并案为“7·23”专案侦查。

千里追踪6次赴湘

专案组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由于两家公司已交易的房子达上千套,该案涉及资金大、人员多、地区广,且大部分购房者都是外地人,这给警方调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澄迈县公安局为此专门组成调查、追捕等多个小组,进行万里追踪侦查。

“很多购房者还不知道自己被骗了,必须得亲自上门一个个去调查取证,。”调查专案小组警员王侦侦告诉记者,他们总共分20多批次到全国12个省市上门取证和追捕犯罪嫌疑人。在多地警方积极配合下,“7·23”追捕小组先后6次赴湖南细致侦查,将6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经过5个月的缜密侦查,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一房多卖的房产共计166套(栋),受害人达104名;现已冻结涉案公司及个人名下资金和资产,查扣涉案车辆数辆和游艇,查封涉案房产150套,追回涉案公司资金8000余万元,追缴部分赃款,两项合计追回资金超过1亿元。

法律界人士提示

购房付款后需立即预告登记

事实上,类似这样“一房二卖、一房多抵押”的房产纠纷案例,近些年来时有发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类型纠纷案件的发生,与购房者的法律意识低下存在莫大关系。

“7·23”案件受害者刘先生告诉记者,因是熟人介绍,他在没有看房的情况下,从老家直接汇款买房,现在他悔不当初:“当时要是多留个心眼也不会出现今天这种情况!”

实际上,只要购房者有一定防范意识,买房前检查预售许可证,签完合同立马到房管局进行预告登记,可避免一房多卖等类似风险的发生。

法律界人士表示,所谓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同时,切勿将购房所有手续让开发商来办理,如果时间仓促,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朋友来办理购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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