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预谋绑架因害怕放弃 曾为作案偷车其他成员均另案处理 张某先后四次跟踪尾随李某,预谋对其实施绑架,后因害怕而放弃。此前,张某还曾为实施绑架偷过一辆车。昨天记者获悉,张某因涉嫌绑架、盗窃在昌平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5月至6月,张某伙同张甲、王某等人(均已另案处理)经预谋,先后多次在昌平区沙河镇跟踪尾随李某,欲对其实施绑架,以此向李某的家人索要钱财。张某因害怕,在跟踪4次后主动放弃绑架。后张甲、王某等人于去年6月的一天凌晨将李某绑架,并向其家人索要人民币300万元,未果。此外,去年5月,张某还伙同张甲、王某等人在河北省某县窃得面包车一辆。经鉴定,所窃车辆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未当庭宣判。(记者孙思娅) |
相关阅读:
- [ 01-22]韩政府称利比亚绑架事件敏感度高 暂时不便置评
- [ 01-21]韩国政府证实在利比亚被绑架韩国人目前安全
- [ 01-21]母亲迷恋上网不接电话 研究生儿子发被绑架短信
- [ 01-20]韩国人在利比亚被绑架 韩发布特别旅游警报
- [ 01-20]台中绑匪与亲友共谋绑架案 连前妻前岳母都相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