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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01-21 20:0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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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执纪力度,1月20日,江苏省纪委对去年下半年以来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报的8起问题是:

南京市人防协会组织14人赴新疆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8月下旬,南京市人防协会以考察应急管理计划为名,组织该市8个区人防办共14人赴新疆公款旅游。南京市人防办党委给予市人防协会副会长高永松通报批评,给予调研员周苏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

邳州市占城镇司法所所长夏兆亮等5人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等问题。2013年8月13日,夏兆亮带领镇司法所调解员陈瑞、赵帮振到占城镇陈庄村调解民事纠纷。中午,陈庄村支部书记庄文刚、村文书单士贞陪同夏兆亮一行三人在饭店吃饭,5人共饮用2瓶白酒、6瓶啤酒。夏兆亮和陈瑞将酒席间听到的不实传言发表在“邳州论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邳州市纪委给予夏兆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陈瑞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赵帮振、庄文刚、单士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昆山市千灯城管中队队长祝晓斌公款购买月饼券及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9月6日,祝晓斌购买58张价值199元的月饼券发给城管队员,购买总值10000元的购物卡发给部分城管队员及相关协作单位。昆山市千灯镇纪委给予祝晓斌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10000元卡费。月饼券费用由领取人承担。

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葛建华等5人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3年9月24日晚,葛建华与该公司工会主席朱义平、副总经理徐晓东、总经理助理于金成等4名公司领导及驾驶员姜飞到濠园会歌厅唱歌,共消费5600元。南通港口集团党委给予葛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义平、徐晓东、于金成、姜飞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

淮安市淮阴区市政工程公司经理葛洪宽等人公车钓鱼问题。2013年9月8日上午9时许,淮阴区住建局市政工程公司经理葛洪宽与该公司材料设备科办事员干家豹,乘由本单位驾驶员朱松驾驶的公车一起去韩桥乡钓鱼。淮阴区纪委给予葛洪宽、朱松党内警告处分;淮阴区住建局给予干家豹行政记过处分。

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党委书记、镇长罗玉刚等人中秋节期间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2013年8月底,响水县南河镇党委书记、镇长罗玉刚、镇人大主席王飞、镇党委副书记王爱军商议决定,中秋节期间根据人员级别和相应标准给镇机关人员发放奖金补贴,镇财政所长顾培雄同意并造表发放共计13.68万元。响水县纪委给予罗玉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飞、王爱军、顾培雄党内警告处分,追缴所有发放的节日补助费。

靖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宇亮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0月3日和10月16日陈宇亮公车私用被网络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靖江市委、市政府免去陈宇亮靖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员委员职务,靖江市纪委给予陈宇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宿迁市沭阳县交通局局长孙西勇违规使用超标车问题。孙西勇同意该县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购置一辆价值27.88万元,排气量为2.0T的大众帕萨特轿车,并由县交通局长期借用,主要由孙西勇使用。沭阳县纪委给予孙西勇党内警告处分,没收所购车辆。

通报强调,以上案例,涉及不同级别领导干部,他们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注重查处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变换方式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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