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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博传谣“呼和浩特小贩给城管下跪”被拘

2014-01-21 11:45  徐达明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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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刊发了题为《小贩给城管下跪并非发生在我市》的调查新闻。昨日13时许,回民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将转发微博的女子向某抓获。

“1月17日,一幅标题为《呼和浩特回民区海西路城管这样执法》的图片在微博、微信上被广泛转发和评论。当晚,回民区城管部门得知此信息后,对网上流传的照片加以核实后确定,此照片上的城管工作人员并非回民区城管工作人员,此照片反映的事并非发生在回民区。同时,回民区城管工作人员经过网上比对确定,微博、微信传播的照片是2013年11月2日发生在河北唐山的城管工作人员执法时的照片。网友们传播此照片并标注《呼和浩特回民区海西路城管这样执法》,属于误传、谣传。”

1月18日,在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辟谣后,公安机关也介入了此案的调查。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截至18日,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100多次,8000多人进行了点击阅读。随后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很快找到了第一个进行微博转发的向某,并在昨日下午将向某抓获。昨日下午,记者在回民区公安分局见到了向某。

向某,女,四川籍人,目前在我市某商场打工。据向某交代,1月17日15时许,她在手机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这条信息和图片,看了以后很生气,出于义愤便将这条信息和图片从微信朋友圈转发到了自己的腾讯微博上,自始至终没有核实这条信息的真假。让向某想不到的是,这条信息经过自己微博转发,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据向某表示,她根本没想过这是一条假消息,消息根本不是自己写的,照片也不是自己拍的,自己只是因为看了相关内容后很生气,根本不知道转发消息也违法,直到被民警找上门,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据办理此案的回民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表示,女子向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按照规定,将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民警提示: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一个网友的责任,从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到,向某并不是第一个编写这条谣言的人,但是她不顾消息的真假,第一个进行了转发。手机微信朋友圈是一个比较小的圈子,朋友圈里转发只有特定的人可以看到,但是微博是一个大众网络平台,把一条假消息、一条谣言在微博里进行转发,就属于传谣行为。对于向某本身可能觉得无所谓,只是出于生气转发一条信息而已,但是对于信息内的相关单位,可能对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网友能自觉遵守我国法律和道德底线,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慎重对待手机微信、微博中的内容,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张栋梁 王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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