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失独养老”问题是国家责任
2014-01-17 12:52 尹力 杜燕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王琼 陈瑜辉 |
分享到:
|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尹力 杜燕)失独现象是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问题。失独家庭不断增多,正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17日召开全体会议,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在大会发言中提到,“失独养老”问题是国家责任,北京需加快为失独家庭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 该委员会介绍,“失独群体”是指其独生子女因疾病、车祸、犯罪、自杀、灾害等原因死亡,从而永远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家庭,他们年龄多在50岁以上。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北京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人数共计8781人(40岁以上)。其中,60岁以上的有4496人,占比过半。 2013年,农工中央妇委会和农工北京妇委会针对失独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调查显示,北京大部分失独家庭在经济上处于弱势,这些父母多属于低收入群体,且离婚、丧偶者居多。他们在精神上多自我封闭,有的甚至躲进寺院。随着失独群体的整体年龄不断攀升,他们的健康问题也将逐渐凸显。 该委员会认为,中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后,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口出生率,但也成为失独现象产生的最深层原因。此外,社会和自然风险的日益增加是潜在的失独原因。 该委员会表示,北京市失独群体面临的困境突出表现在医疗、紧急救助和死亡丧葬等方面;失独导致子女赡养功能缺失,损害了家庭的经济功能;部分失独家庭存在瓦解的隐患;失独者情感无法得到宣泄,容易导致心理问题。 委员会提出,失独问题的出现需要政府尽快完善计划生育实行后的养老政策,针对他们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让其没有后顾之忧。 对此,委员会建议,相关部门应考虑到失独者的利益,完善社会化的医疗和养老机制;社会慈善机构应为失独家庭成立专项基金;政府应在各级社区组织建立关爱失独家庭的组织,组织培养专业人才对失独者开展心理辅导;为失独者提供更多能够自主选择参与的社会活动项目,鼓励他们追求个人的社会价值。 该委员会强调,北京应研讨改善“失独养老群体”生存状态的政策环境,应明确“失独养老”问题是国家责任,制定专项计划和倾斜政策,物质关怀与精神关怀并举。(完) |
相关阅读:
- [ 11-06]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提速
- [ 11-04]更加公平,养老保障全覆盖之后的改革期待
- [ 10-29]近半数年轻人对养老保障不安心
- [ 10-28]合众人寿推出国内首款实物养老保障计划
- [ 10-24]养老地产刚起步 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普及仍需时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