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与民政部共用一个门牌致邮件常被送错
2014-01-06 06:52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在北京,民政部和最高检的职工时常会为一件事苦恼:民政部员工的信件被送到了最高检,最高检员工的信件被送到了民政部。怎么会出现这种事?原因很简单,不在同一个大院的两家单位一直共用“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的门牌。这是各地路标门牌信息混乱的一个缩影。 多数人曾经历“寻路难” 在河南郑州,同一条路却被不同部门起了“大小名”。英协路又被称作商贸路;公安系统标明的凤鸣路,市政部门称为金英路;福元路,市民的习惯叫法和购房合同上的名称却是沈庄北街。 在上海,去年10月有市民反映,淮海中路黄陂南路口一块路牌上显示往东往西都是“300号”,让人摸不着头脑。上海市路政局称,这是门牌编号混乱所致。 路标门牌信息混乱,不仅影响到众多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而且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多数人曾经历“寻路难”。 在北京开出租车已有8年的黄师傅感受颇深,“有的客人只知道路名和门牌号,路还好找些,门牌那么小、那么乱,怎么找?” 在上海徐汇区送快递的小张称,平时都是到目的地附近较显眼的地方,打电话让客户自取,“按门牌号送货上门,太难太费时间了”。 4种原因导致“理还乱” 造成路标门牌信息混乱的原因主要有4种: 一是历史原因。很多地方对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没有纳入管理范围,造成许多商用楼内商户所在房间没有编号。 二是随着城市扩建,道路不断延伸,原来的路名为当地居民所接受,新延伸路段又起了新路名。 三是多头管理、监管困难。在2013年《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前,郑州市道路命名归在民政部门,道路交通规划属规划部门,道路标牌设置归在市政部门,而楼门牌编排和设置属公安部门管理。 四是临时建筑不好管。北京市公安机关去年9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市未经批准的自建、临建等建筑物共34万多座,临时建筑如何编号,在管理依据上尚属空白。 探索改革力求“斩乱麻” 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上海推出三级巡查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共立案违规设置道路指示牌逾13.38万件,结案逾13.27万件。另外,在技术上不断改进,比如采用门牌号码两边添加“+”、“-”的方案,指示路边某个方向门牌号码趋向于大或者小。 统一管理,避免“九龙治水”。河南以《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强化道路交通规划与地名规划的有效紧密衔接,同时对道路命名、标志设置及管理维护等职责进行归口管理。 目前,《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草案)》已征求公众意见,该草案拟把临时建筑纳入门楼牌管理,同时将门楼牌编号环节前移,确保门楼牌地址信息的唯一性,规定公安机关是北京市门楼牌的主管部门。另外,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
相关阅读:
- [ 01-05]最高检:2013年前11个月3.69万余名官员涉贪腐被查办
- [ 12-31]最高检修订工作规则 强调推进工作规范化
- [ 12-10]最高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数量持续攀升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