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女教师刘某被警方认定偷拿了超市物品,被行政拘留5天。事后她又否认盗窃,起诉警方违法并索赔。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刘某败诉。 刘某是外地一名中学女教师。2013年6月7日,刘某和女儿在北京某超市购物过程中,刘某将部分所选商品结账,同时把鸡蛋、柠檬等未结账商品装在其背包中带出超市,随后还将该店内外租商铺的两件女装带出商铺亦未付款。 在刘某出超市时,出口的防盗磁卡发出警示,刘某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当日,派出所将此案立为治安案件,制作了现场笔录,对涉案被盗商品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刘某制作了询问笔录,刘某在笔录中承认其偷拿商品。警方于6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刘某事后不服,称自己被诬陷盗窃,警方伪造材料非法拘留其5天,明显违法。她要求公安分局赔偿拘留5日的误工、精神、名誉和身体伤害损失共计6000元。 一审败诉后,刘某上诉。市二中院认为,公安分局的处罚认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
相关阅读:
- [ 12-31]漳州女教师何毅娟创作15首幼儿歌曲 歌唱漳州美
- [ 12-31]29岁女教师任足协新闻官 曾报道NBA合影书豪
- [ 12-31]漳州女教师何毅娟创作15首幼儿歌曲 歌唱漳州美
- [ 12-18]非诚清纯女教师曾拍出浴照
- [ 12-14]无业男冒充“富二代” 女教师被骗财骗色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