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这些新规影响我们生活:单独二孩 不动产登记
2014-01-01 15:01 央广 来源:中新网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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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多种关税下调、限制电视购物广告、法律判决书上网……2014年,有多项新规实施,记者盘点梳理了其中涉及民生的规定。 单独二孩政策 北京云南等地启动立法程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月28日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区市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据了解,目前黑龙江、上海等地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北京、云南等地已启动立法程序。 车辆购置税最低 消费者买降价汽车少交钱 从2014年1月1日起,消费者买降价车将能少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税务局将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对采集到的每辆车价格信息,自动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这意味消费者购买大幅降价的汽车,将能少交一笔“冤枉钱”。 接受公众监督 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 从2014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了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为了确保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规定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并且与送达当事人的一致,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 海外资产申报 买房子买股票都按新规办 从2014年1月1日起,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这些都需要按规定申报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不动产登记制 网络实名调控房地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尽管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算不上典型的房地产调控,但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却是人们首先想到的问题。 研究生收费 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 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将交纳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同时,我国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进口关税下调 760多种商品享受最低税率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我国从2014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760多种进口商品将享受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以及与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进口关税将降低,促进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月28日启动了中国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平台,近年来一直处于“半地下”状态的“海淘”行业有了在“阳光”下发展的平台,普通消费者通过“跨境通”网站订购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母婴用品和高档箱包服饰,可跨境外汇支付。 罚款2000元 动车吸烟抛扔杂物代价不小 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强行登乘或拒绝下车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注那些地方新规 外地人缴养老金满10年可在京退休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从1月1日起,在北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未满12周岁孩子不得坐副驾位 上海最新表决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轨道交通逃票行为纳入个人诚信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加大了对逃票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柳州停收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 广西柳州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改由市政府埋单。在停止收取“路桥费”之后,柳州市财政每年给予城投公司路桥费补贴,2014年安排9000万元作为路桥费补贴。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确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同命同价”的法律制度,宁夏境内发生的道路伤亡事故中城乡不同户籍的受害人将得到相同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居民用电按年度施行阶梯电价 从2014年1月1日起,贵州省将阶梯电价由过去的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全年用电量实行电费加价,居民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则由过去的“即征即返”的方式改为“先征后返”兑现免费电量政策。(综合新华社 央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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