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男子丢手机花500元赎回 称还是谢谢捡到的人

2013-12-30 15:12 刘冰儿 来源:中安在线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丢失的手机被人捡到,对方开口就要500元好处费,不然就不还,为这点事我还值当报警吗?况且手机确实是人家捡到的,我只得照办。”市民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12月27日晚上9点40分左右,家住高岳路的刘先生准备掏出手机照明时,翻遍全身也没找到手机的踪影,打给之前光顾的饭店及KTV,工作人员均表示包厢内没有手机落下,因为期间没有接触过陌生人,刘先生估计是自己的裤子口袋太浅,手机不知什么时候滑落丢失。

由于刘先生的手机是某品牌才推出的一款带指纹识别的型号,没有事先输入的指纹解锁,手机无法使用也无法关机,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刘先生拨通了自己的手机号,让他欣喜的是,电话竟有人接通。

接电话的是一位操着本地口音的男性,对方称是在翠峰路一家KTV门口捡到的这部手机,一直在等失主打电话来。在表示感谢后,刘先生询问了对方的地址,希望能尽快取回手机,岂料对方却表示,要取回手机可以,不过就快过年了,他想给家里的孩子买点吃的,需要刘先生给500元好处费,不然就不还,就算报警他也不怕。

刘先生本打算,拿到手机后给对方买两包中华烟,再请他吃顿宵夜,没想到这人倒“实在”,直接开条件,鉴于手机的价值和存储的重要电话,刘先生决定照办,可刘先生的弟弟却认为这个人别有用心,他说:“这款手机是指纹识别的,估计他发觉用不了才狮子大开口,表示下感谢不是不行,可哪有这么过分的?不行就报警。”虽觉得弟弟说的有些道理,但考虑到手机确实是对方捡到的,就算不能用,转手卖掉也不止500元了,人家既然愿意还,比起丢部近6000元的手机,花500元还是值得的。

最后在桓谭公园附近,刘先生见到了这位中年男子,花500元“赎回”了自己的手机。他说:“我不止一次丢过手机,有两次还是人家主动联系上我的,像这样开口索要报酬的还是第一次遇到,或许他真的急需用钱吧,不管咋样还是得谢谢他。”(淮北晨刊 见习记者 刘冰儿)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