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齐齐哈尔富区高二男生坠楼身亡调查结果公布

2013-12-27 10:59 谷秋阳 来源: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谷秋阳) 12月21日,本网接到一则“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一重五中教师责备学生,学生跳楼 ”的报料,网贴中称当地一名高二男生于两天前(19日)跳楼身亡。经记者与当地宣传部门核实确定,当天中午12时左右,一重五中高二三班学生王某在富区一居民区坠楼身亡。

根据富拉尔基区26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事件发生后,富拉尔基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监察局、法制办、区督学、教育局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事件的简要概况是:富区一重五中高二三班学生王某等人因未完成18日下午自习课上的语文作业,12月19日上午上语文课时,任课教师王某要求这几名学生到自习室去复习会考内容。其他人按老师的要求去自习室了。班主任唐某提出王某可以不用去自习室复习,让家长接回家。家长接到唐某的电话把王某从学校接走。中午时间,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说在一居民小区有人坠楼,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王某已经死亡。

经调查认定,高二三班的班主任唐某对没有写完语文作业的王某作出让家长带回家的处理,不符合教育教学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目前,富区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法院、教育局已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该事件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正在进行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