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和解 校方道歉并给予女孩补偿

2013-12-19 07:05  彭小菲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山西籍女大学生曹菊(化名)因认为在应聘中遭遇性别歧视,以“平等就业权被侵害”为由起诉巨人学校,昨天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庭上,亲自出庭应诉的巨人学校校长尹雄主动放弃辩护权,并表示愿意拿出3万元鼓励曹菊维护女性平等权益,双方当庭和解。就此,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圆满和解。

女孩起诉巨人性别歧视

去年6月,曹菊在北京某学院毕业,看到巨人教育招聘行政助理,于是她投递了求职信息,但等待十几天未收到面试通知。随后她致电公司询问情况,却被告知:“这个职位只招男性,即使你各项条件都符合,也不会予以考虑。”曹菊觉得公司因性别原因拒录属于性别歧视,于是以平等就业权被侵害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今年5月,在经历一番波折后,法院终于对此案进行立案。

昨天下午,不少大学生特意赶来法院旁听,仅能容纳十几人的旁听席十分拥挤。庭审开始,初上法庭的90后女孩曹菊稍显紧张,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同时也作为其代理律师的刘明辉等两名律师陪同她一起出庭。而被告一方巨人学校校长尹雄也亲自出庭应诉。

巨人公开道歉给予补偿

庭审中,曹菊提出诉求,要求巨人学校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巨人学校则表示放弃辩护权,并尊重法院裁判。“之所以放弃辩护权,并非认为我校在就业性别歧视上存在主观故意,而是这次事件中人事部门确实疏忽,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所以我们愿意对曹菊公开道歉。”尹雄校长表示。

随后,在法官和双方律师小范围协商后,巨人方面当庭决定拿出3万给予曹菊,作为支持她维护女性平等就业的公益奖金。听到如是结果,曹菊不禁激动地眼眶泛泪。最终仅用不到一小时,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终结。

女性就业应该勇敢维权

走出法庭的曹菊向北京晨报记者坦言,该案历时一年多,她在这期间也曾彷徨,后来才意识到整件事的意义所在。“尹校长愿意拿出3万元支持我,我很开心。国家已经有相关法律,社会、媒体、法官、律师等也都很尊重我的隐私,所以这一年多来,我并没有什么压力。希望通过我的案例可以告诉像我一样的大学毕业生,不要惧怕,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会用这笔钱去做一些公益吧。”

巨人学校校长尹雄则告诉记者,巨人之所以放弃法律赋予的自身辩护权,是为支持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发展权,并非在就业性别歧视上承认过错。“这个案子影响很大,对方方面面的启示也很大。首先对各行各业的人才聘任制度都需要更加健全、完善。其次,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典型事件,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在全力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基础上,能从立法的高度上,规定出维护女性就业发展权的补充法规。我们还想建议,把今天定为‘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日’,在每年的今天进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

晨报记者 彭小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