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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事:谁来给微博“大V”的软广告“降温”?

2013-12-18 19:13 刘硕 姚友明 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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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钻监管空隙,治理难度大

新浪微博客服人员解释称,目前通过新浪微博进行的推广都会在广告下方标注“推广”二字。但名人微博私自发布的内容并不在广告监管范围之内,除一些个别关键词可以被发现外,基本无法及时监测到名人发布软广告的行为,更无法对其推广的产品进行监管。

西安铂通电信广告有限公司石磊表示,名人微博发布软广告虽然合理,却不合情。既然这样的现象已经出现,有关部门就不应该放任自流,监管体系和机构应该及时介入。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微博等新媒体营销推广的专门法律法规,现行《广告法》中也尚未纳入新媒体中明星代言的内容。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凯表示,软广告目前还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很难从现有的法律中去界定其身份及影响,一旦微博软广告中推广的产品出现问题,也很难追究内容发布方的连带责任。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责任与义务,让微博软广告在监管之下运行。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教师付晓光表示,软广告的推广是名人与粉丝之间“弱友谊”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新媒体平台上内容传播多源,把控难度很大,应该采取自律与他律结合的方式,这就需要微博名人、“大V”自觉遵守网络道德,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法律法规也应尽快明确,只有将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好效果。

(记者 刘硕 姚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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