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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餐饮业“霸王条款”认定有充分依据

2013-12-14 16:34  杨滨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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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滨)中国烹饪协会近日以公开信方式,请求工商总局纠正北京市工商局对“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不当处理。昨天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协齐声回应中烹协,表示监管“霸王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为消费者维护公平的体现,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认定“有充分的法律和现实依据”。

“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工商总局发言人表示,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对相关行业不公平“霸王条款”进行规范和监督处理,是对《合同法》、《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职责的具体落实,也是服务民生、维护公平的具体体现。这位发言人指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大量存在,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害。

该发言人强调,对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规范,依法查处。

昨晚,北京市工商局也正式回应称,工商部门此次从多种途径收集的餐饮业格式条款,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最终选择了6种消费者反映最强烈、与法理基本观点最抵触的违法条款予以公布。这些“霸王条款”表述违法,有充分的法律和现实依据,工商此举既保护了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尊重了餐饮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另据了解,昨天下午,中烹协又发出了《关于征集全国餐饮行业类似‘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意见呼声及情况影响的通知》,建议企业将相关内容及时反馈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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