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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新任领导子女财产将试点公开

2013-11-30 07:19 邹乐 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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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邹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反腐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尤其针对领导干部提出了针对性要求,这些要求将如何落地?昨天,中纪委网站刊发解读文章,针对《决定》中提到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进一步明确,纳入公开的试点将包括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

文章指出,将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针对《决定》中提到的“领导干部亲属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文章称,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此外,文章表示,将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现有的法规制度,过时的要及时废止,不完善的要适时修订完善。从近期看,应重点做好反腐败单行法律和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来信来访和网络等各种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法律法规,对腐败实行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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