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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反腐打“钱老虎” 两名国企老总被判死刑

2013-11-26 07:00 杨舟 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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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最近以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名判处一家国有银行属下公司总经理及一家建设公司董事长死刑。就这起反腐败案件,当地媒体认为,这是越南政府下决心整治银行业腐败的例证。

“钱老虎”落马

越通社报道,胡志明市人民法院11月15日裁定,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属下金融租赁公司原总经理武国好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故意违反国家关于经济管理的规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判处他死刑。

法院同时判处越南光荣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文二死刑,罪名与武国好相同。

法院还裁定金融租赁公司原副总经理阮文才故意违反国家关于经济管理的规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判处他14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3至14年有期徒刑。

据越通社报道,武国好与阮文二在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期间,签署10项协议,涉及融资租赁、资产购买和向数家企业提供巨额贷款,而租赁公司本身无权发放贷款。

检方在法庭上指出,武国好利用职权之便,挪用公款750亿越南盾(约合2168万元人民币),而接受贷款的公司把相关款项都花在非固定资产上,款项难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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