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转让
2013-11-15 1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
分享到:
|
中新网11月15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指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
相关阅读: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 [ 11-15]陕西省各地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 [ 11-15]三中全会公报解读:政府和市场是互补关系
- [ 11-15]三中全会为制度反腐指明了方向
- [ 11-15]聚焦改革:三中全会后楼市走势会如何?
- [ 11-15]外媒聚焦三中全会:国防和军队建设引关注
- [ 11-15]永安市妇联: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