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拜兄弟”当庭跟前官员撇清关系 根据黄志光的证言,他和黄顺丰是潮汕老乡,认识30多年了。黄顺丰原来在深圳布吉某部队连队做文书,黄志光在装卸运输公司工作时(上世纪七十年代),黄志光的母亲就认了黄顺丰做干儿子,他们两人就相当于结拜兄弟。近十年来,他和黄顺丰的来往都比较密切,一年见面起码都有七八次。黄志光到汕头任职后,黄顺丰回老家普宁,也会到汕头看黄志光,有空就吃饭,没空就喝茶。黄志光周末回来深圳,也会相约黄顺丰坐坐,喝喝茶。 然而,在昨日的庭审中,这一段结拜兄弟的深厚情谊则被黄顺丰断然否认。黄顺丰说,尽管自己与黄志光认识确实超过三十年,但只是泛泛之交。 两家人在深圳虽然住得很近,但几乎没有往来。“他们家的人我都不认识。我也从来没去过他家。”黄顺丰在庭上说。他表示,两人相识是近几年的事情,黄志光到汕头任职,他要经常去汕头办特产,两人才认识。他表示,自己从未向黄志光行贿,黄志光也没帮过他什么忙。公诉人说:“但黄志光说你们是拜把兄弟。”黄顺丰断然否认,称对方说的不是实话。 商人兄弟主动提出“帮”我120万 对于行贿黄志光120万元赞助其买别墅一事,黄志光说,2007年下半年,他通过义兄黄顺丰了解到罗湖区怡景花园有旧别墅出售转让,且地方也合适,当时听大舅子吴某某讲,别墅的业主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不能分期。黄志光就给了200万港币和20万人民币给吴某某。 吴某某说其他的钱由他负责,房子先买下来再说。由黄顺丰与原来业主协商购房,当时黄顺丰就说,他帮忙出100万元人民币。要去银行交共管资金时,黄顺丰又说干脆把20多万元零头也出了,后来该别墅登记在黄志光儿子名下。 对此,黄顺丰称,自己只是借钱给黄志光买房。黄顺丰的律师也称,黄志光在证言里说“他帮我垫付120万元”,这个“帮”字在潮汕话的语境里就是借钱,而不是“给”。“他很快就把钱还我了,一共是130万元港币,还给了我一个红包,作为我帮他找房子并且协商房价的感谢。”黄顺丰说。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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