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www.fjnet.cn 2013-11-06 10:27 来源:中国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下半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总体平稳发展态势。同时,世界经济正在深度调整,国内外发展环境十分复杂。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协调性,通过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更多地激发市场活力,研究实施有利于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研究取消一批由省级地方政府设立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加快棚户区改造,完成好全年304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破除垄断和减少管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强化需求引导,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启动新一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支持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铁路市场化融资能力,促进中西部特别是贫困地区铁路建设。继续做好无电地区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工作,推动光伏产业转型发展。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支持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当前农业发展方式的评估,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继续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加强中西部贫困、边远、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鼓励社会捐资出资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研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动地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重点支出评估,推动相关民生领域制度建设,研究相应的机制创新,逐步形成激励适度、约束有效、良性互动可持续的体制机制框架。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 继续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做好清理整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力度。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制度和结余调节机制,增强基金预算约束力。分类分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改进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制定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好扩大营改增试点,抓紧研究制定铁路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完善消费税制度,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和程序,改进公开形式。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同时,发挥财税改革对整体改革的支撑性作用,积极支持其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四)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担保承诺或违规融资行为。健全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工作,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监管并督促地方研究制定逐步化解的措施,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提高政府财政运行透明度,努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五)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 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入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减免税或“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依法严厉打击逃税和骗退税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虚收空转、违规增加收入,严禁收“过头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促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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