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www.fjnet.cn 2013-10-29 19:44 王思北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重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 送审稿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和补充。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严格监管,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送审稿明确,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以信函和电子邮件spaq@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0-25]台媒:台湾有多少食品沦陷在“黑心”乌云下?
- [ 10-24]崔永元赴美国调查“转基因”食品安全政策
- [ 10-23]台湾食品安全问题不断 马英九提“28字箴言”因应
- [ 10-23]台民众忧黑心食品 行政部门官员:建立源头管制系统
- [ 10-22]食品安全问题不断 台当局邀大学生成立守护联盟
- [ 10-15]国家卫计委:加快组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心
- [ 10-15]商务部:引导药品零售企业试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 [ 10-15]上海市检察机关集中公诉10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