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际 > 环球要闻> 正文

马尼拉市议员赴港就人质事件道歉 愿意磋商赔偿

www.fjnet.cn 2013-10-23 1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中央政府敦促和特区政府积极跟进下,菲律宾马尼拉市议会22日通过决议案,授权市政府对3年前造成8名港人死亡的人质事件,向香港特区政府及受害者家属由衷致歉,期望获得港人接受和谅解,修补与香港之间的关系。事件取得进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感谢中央对香港特区政府、死者家属和伤者的支持,重申特区政府会坚持为港人讨回公道。

据悉,马尼拉华裔市议员洪英钟亦会以马尼拉市政府代表身份,带同有关决议文件,于今日飞往香港港,与家属见面,并初步与家属磋商赔偿,预计逗留7天。洪英钟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有关决议并非为了回应香港有意见要求制裁菲佣,又称这虽是前任市长的责任,但问题始终要解决。

此外,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部长多明戈22日在香港出席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回应事件时,称菲律宾与香港特区政府之间的贸易关系仍然良好,但拒绝评论香港若实施制裁对菲律宾会带来多大影响,只称决定权不在菲方手上。

2010年8月,菲律宾1名被革职的警察,在马尼拉湾畔挟持1辆观光巴士上的乘客,事件持续近12小时,菲律宾政府在营救人质期间手法拙劣,最终酿成港人8死7伤惨剧,特区政府目前仍然维持对菲律宾的黑色旅游警示。本月上旬,阿基诺三世与梁振英在印度尼西亚出席亚太经济合作会议年会会面时谈到人质事件时,阿基诺三世指菲律宾没有为别人道歉的文化,不愿为此道歉,引起香港各界强烈愤慨。

  •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