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开发商“不欢迎”公积金,审批越严越遭拒——部分地区售楼怪相追踪 新华网长春10月11日电(记者张建)“吉林省省直公积金不好使,我们只能接受长春市公积金。”正在举办的2013长春房地产暨相关产业产品展示交易会上,记者发现目前很多楼盘存在这样一个怪相:开发商不太欢迎公积金贷款客户。对此,有关部门表示,这种情况不合法不合规,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违规查处及监督落实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因为“审批太严” 长春市市民戴小姐所在单位是与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但是当她最近询问多家楼盘公积金贷款事宜时,均被告知省公积金无法使用,楼盘只接受市公积金,这让她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虹馆”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与卫星路交汇处,是长春市中高端楼盘。据该楼盘售楼处售楼负责人介绍,他们所售楼盘已经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并没有和省公积金签约,因此拒绝省直公积金的使用。 记者走访发现万科金域长春、长春保利拉菲公馆、保利香槟、长电朗天国际和中海国际广场等楼盘也存在类似问题。当上述楼盘被问道为何只接受长春市公积金,他们的答复和虹馆售楼处的答复如出一辙。在长春房交会上,记者发现只有吉林省本地的国信集团旗下多个楼盘和嘉惠地产的几个楼盘接受省公积金。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开发商不欢迎公积金这样的现象?业内人士道出了其中的三大原因:一是公积金放款速度不同。省直公积金的审批相对严格,市公积金相对较为宽松,房产商更愿意和市公积金签约;二是公积金手续繁琐,而且有时候因为国家政策调整会停止放款,已经申办的手续无法退回,导致房产商资金周转可能出现困难,房产商可能遭受损失;三是一些开发商因为手续不全,导致开发商不能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约,就导致购房者不能使用任何一种类型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部门:无权强迫开发商签协议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国家自199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2003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编办〔2003〕34号)批准成立的。现为隶属于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直、省直在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告诉记者,他们愿意和任何手续齐全的开发商签订协议,让使用省公积金的购房者可以在购房时使用公积金。但是,如果一些楼盘明确表示不接受省公积金,他们也没有办法强迫开发商与之签订协议,因为这个决定权在开发商手里。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省里有个公积金(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跟我们不是一个单位,比如每个楼盘能在市公积金贷款,这就说明我们中心与开发商有贷款的协议,这样老百姓买房子就能在市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能在省里贷款,就说明没有与省里签订协议。 该负责人表示,省直的公积金主要管理省直的机关事业单位等,我是管市属的单位,没有互相干扰的问题,也没有指定任何开发商只能用我们市公积金。 吉林省住房建设厅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回应称,一些楼盘只能使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不能使用省直住房公积金,开发商这种做法不合法、不合规,开发商不得有选择性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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