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王毅欢迎安理会通过叙化武决议 称中方愿派专家

www.fjnet.cn 2013-09-28 1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当地时间9月27日晚,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核查和销毁叙利亚的化学武器。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表决后发表讲话,阐述中方立场。王毅说,安理会一致通过的决议,将叙利亚局势从一触即发的战争边缘拉回到和平轨道,为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提供了新的机遇。中新社发 李洋 摄

当地时间9月27日晚,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核查和销毁叙利亚的化学武器。这是自叙利亚冲突爆发以来,安理会所通过的第一份有关叙利亚问题的决议草案。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外长全部出席决议表决,中国外长王毅代表中国对决议的通过投赞成票。中新社发 李洋 摄

视频:安理会一致通过要求叙利亚销毁化学武器决议 来源:CCTV新闻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联合国安理会当地时间27日表决通过叙利亚化学武器决议草案后,中国外长王毅发表讲话,对决议通过表示欢迎。

王毅说,无论是叙利亚还是中东地区,都不能再承受一场新的战争之乱。安理会在处理叙利亚问题时,必须铭记《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本着对叙利亚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确保所作的任何决定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中国一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我们始终认为,军事手段不但解决不了叙利亚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大动荡与灾难。令人欣慰的是,安理会刚刚一致通过了第2118号决议,将叙利亚局势从一触即发的战争边缘拉回到和平轨道,为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提供了新的机遇。这是一年多来,安理会首次就叙利亚问题一致采取的重大行动。这份决议符合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大方向,体现了安理会的作用,也维护了安理会的团结。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王毅说,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化武,无论谁使用化武,都应受到一致谴责。

中国欢迎叙利亚政府日前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安理会第2118号决议制定了销毁叙利亚化武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下步工作的路线图。中方愿派专家参与有关工作,并为此提供资助。我们希望有关各方保持密切合作,履行各自责任,全面、准确执行禁化武组织决定和安理会决议,最终实现叙利亚化武问题的妥善解决。

叙利亚人道主义局势日趋严峻,中方对此深表关注。中国政府已经向叙利亚境内外平民提供了1100多万美元的人道主义援助。中国正在落实对约旦提供的1500万元人民币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并将向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提供2400多万元人民币紧急人道现汇援助,分别用于救助叙利亚境内的流离失所者和黎巴嫩境内的叙利亚难民。我们将继续向叙利亚及其邻国提供力所能及的人道主义帮助。

他说,政治解决是叙利亚问题的唯一出路,应同销毁叙利亚化武进程并行推进。安理会第2118号决议明确要求落实日内瓦会议公报,呼吁召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会议。叙利亚有关各方应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尽快停火止暴,通过对话结束危机,重建家园,中方希望国际社会凝聚共识,推动第二次日内瓦国际会议尽快召开。中方将继续支持潘基文秘书长和普拉希米联合特别代表的斡旋努力。

王毅最后说,叙利亚问题十分错综复杂,无论是销毁化武,还是政治解决进程都难以一帆风顺,今后很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希望各方保持耐心和定力,坚持和平处理争端的方针,坚持政治解决的方向。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愿同各方一道,为叙利亚问题的全面、妥善、长期解决继续作出不懈努力。

当地时间9月27日晚,联合国安理会通过有关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的决议,授权对叙利亚境内的化学武器进行核查和销毁。

这是自叙利亚冲突爆发以来,安理会通过的第一份有关叙利亚问题的决议。

当晚通过的安理会第2118号决议强调“叙利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使用、开发、生产、获取、储存、保留或转让化学武器”;决定叙利亚应充分与禁化武组织和联合国合作,包括遵守相关建议,接受有关核查人员,保障这些人员安全。

  • 责任编辑:刘玮  刘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