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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频发 律师称背后存两大诱因

www.fjnet.cn 2013-09-18 06: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受贿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公立医院人员受贿最重可处死刑

对于多美滋销售人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给赞助费、提成和活动经费的行为,易胜华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已经构成商业贿赂犯罪。他告诉记者,刑法对此规定非常明确,受贿5000 元以上就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8种情况。

易胜华分析,公立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受贿的,按受贿罪论处,非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收受贿赂的,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罚。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和三百八十六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媒体报道来看,收受多美滋商业贿赂的医生和护士多数都已经构成了犯罪。天津北辰区中医院医护人员李瑞霞一个月内收到多美滋的7200元,据称其为奶粉企业因推销奶粉向医护人员给予的提成款。

不仅如此,媒体报道援引医护人员称,多美滋还给医院装修费等赞助费用。“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存在单位受贿的话,相关医院的主管和领导肯定会首当其冲受到处罚。”易胜华还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多美滋若涉单位行贿罪 直接主管或面临刑事处罚

除了受贿人员构成犯罪之外,行贿的外国企业构不构成犯罪?如果违反了中国的相关法律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此前消息称,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可能面临高达200亿元的处罚,葛兰素史克考虑退出中国。但葛兰素史克表示,对中国的承诺不会改变。

对于多美滋通过商业贿赂争抢婴幼儿第一口奶市场份额的行为,易胜华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首先是具体操作的销售人员和主管需要承担责任,受到相关处罚。

从央视报道来看,多美滋的商业贿赂持续了较长时间。多美滋是否构成单位行贿?易胜华认为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多美滋公司负责人对员工的行贿行为知情或者应该知道,比如看到支出情况异常,但并不加以制止、甚至是认可这种行为的话,就构成单位行贿罪。

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网友注意到,在这些企业或者医院出现行贿和受贿行为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先是要求和责成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公众对这种调查的可信度有所质疑。易胜华表示,这是一种客观现实的局限。因为监管部门的警力、工作人员配置有限,加上贪腐力度的加大,监管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通过抽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如果企业在自查中主动交待相关情况,可获得从轻处罚。他还表示,对于商业贿赂和腐败的监督查处,需要借助社会力量、群众举报和媒体的曝光。(中新网财经频道)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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