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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秦火火”“立二拆四”面对面:我真的知道错了

www.fjnet.cn 2013-08-22 06:42 史竞男、邹伟 来源:新华网我来说两句

“先赚名,再赚钱” 颠倒黑白为名利

记者:开办尔玛公司的经营情况怎样?

“立二拆四”:2006年9月我成立了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最多的时候仅北京公司就有50人,分视频部、文案部、媒介部、电子商务部还有客户部五大部门。公司炒作的网络事件,2006年有“别针换别墅”,2007年有“最美清洁工”,2008年有“封杀王老吉”等等。好的时候公司有近千万元的营业收入。

“秦火火”:2010年7月23日我进入尔玛公司,法人代表就是“立二拆四”,他是老板,我是员工。公司主要是进行网络品牌炒作,以负面的居多,炒作理念是“三情”,即情绪、情感、情欲,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来吸引眼球。

记者:“吸引眼球”目的是什么?

“立二拆四”:想挣钱,先把自己炒红了,就会有企业来找我,这样我就可以赚企业的钱,所以是“先赚名,再赚钱”。刚到北京的时候我居无定所住地下室,很想获得别人的认可、社会的认可。我曾一度自豪地认为自己很有天赋,但是走上这条路,我忘了一个基本的道理,诚信是最重要的,我在金钱和真相面前选择了前者。

“钻法律空子”失算 网络非法外之地

记者:你们对自己的这些行为有什么认识?

“立二拆四”:我做的事情是利用互联网制造虚假新闻,扰乱了网络秩序,也会让网络上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任。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很大错误。

“秦火火”:我的行为会造成以下危害,一是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权,让他们的公众形象大打折扣;二是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要求,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与真善美的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冲突。

记者:你们既然这样认为,为什么还继续造谣传谣?

“立二拆四”:我内心还是有困惑的,对制造虚假新闻,我之前问过律师,说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点让我继续肆无忌惮。我之前认为互联网是一个虚假的社会,说话不用负责任,现在意识到网络社会也是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前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网民,没有法律约束我去策划新闻,但我现在知道了,无论是普通的网民,还是有一定能力的网络推手,每一个人上网都要有份责任,这个责任首先就是诚信。我渴望在回归社会的时候,能挺直腰板,做一个诚实的人,从事一种阳光的行业。也希望通过我,让更多网民意识到不要轻信谣言,也不要制造传播谣言。(记者史竞男、邹伟)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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