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东南湖国旅前员工涉嫌诈骗数百人 被指管理有漏洞

www.fjnet.cn 2013-08-16 19:45  程景伟 朱晋峰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旅游局:事件暴露了旅行社的管理漏洞

对于盖有旅行社公章的合同以及正规发票,涉事的其中一家旅行社广东南湖国旅解释说,由于黄丽仪是用正价到旅行社按正规手续报名,旅行社对其开具正价发票和合同,而她提供给受害者的发票金额只是她开出的所谓“内部低价”,所以她还剩余一部分发票对其他人进行欺诈。

广东南湖国旅称,“往往我们会在合同金额范围内按客人的需求去开发票,各行各业往往有这个惯例。这是我们的管理漏洞。”南湖国旅常务副总经理郑年军透露,目前在该社登记,至少持有合同或者发票其中一项凭证的受骗市民就有126人之多,初步估计受害者中持有发票的仅有四分之一。

事发后,南湖国旅与部分游客到公安机关报案,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已立案侦查,并对黄丽仪及梁某实施刑拘。

广东省、广州市旅游局成立了由省、市旅游质监、行管部门以及南湖国旅负责人组成的专责小组,制定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善后、维稳工作。

“该事件暴露了旅行社内部管理存在的漏洞”,广州市旅游局称,该市旅游局已经于7月31日向广州地区各旅行社发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合同、发票、公章的管理,完善员工离职交接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广州市旅游局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是一宗涉嫌诈骗的刑事犯罪案件,目前此案正在刑侦阶段。下一步将根据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依法指导、督促广东南湖国旅根据游客情况分门别类做好相关的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