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身负命案潜逃海口 又因争执杀女友分尸

www.fjnet.cn 2013-08-02 16:02  徐珊珊 来源:海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身负命案潜逃海口 又因争执杀人分尸

一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27岁的在逃犯罪人员邱某发潜逃至海口后,在出租屋内与女友争执时,将女友杀害并残忍分尸。今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伙同他人打死人

2007年1月6日19时许,邱某敏(已判刑)因其父子曾被朱某(殁年45岁)殴打并抢了钱,遂纠集邱某华等三人(均已判刑)、邱燕某等二人(二人均在逃,另案处理)及被告人邱某发一起报复朱某。

次日早上8时许,邱某敏发现朱某在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上了一辆客车,就与邱某发等5人乘出租车追至桂阳县仁义镇。邱某敏等人从停在路边的客车上将朱某强行拖下车,并对其拳打脚踢。后又将朱某拖押到仁义镇仁义村一处山岭下,对其进行殴打。当日12时57分,邱某敏等人见朱某伤势严重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朱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朱某系全身多处损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