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内 > 时政> 正文

北京重拳治理分割出租房屋等21种违法行为

www.fjnet.cn 2013-07-25 22:27 来源:新华网我来说两句

今天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工商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7月起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行动,严查中介机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卖房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费等21种违法违规行为。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未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诱导购房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为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屋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担保服务;泄露委托人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5类违法违规行为:炒卖房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未公示经纪服务收费标准;隐瞒房屋交易信息,赚取差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两家以上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经纪业务,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开展经纪活动;超资质范围从事经纪业务;未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使用无经纪资格人员从事租赁经纪活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对经纪的房屋和服务虚假宣传;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

在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中,各级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依法查处有关违规行为,发现重大或疑难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查处,震慑市场违规主体。

《通知》要求,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法检查,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于立霄)

  • 责任编辑:陈颖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