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际 > 社会博览> 正文

印轮奸案未成年嫌犯或获刑3年 受害者家属不满

www.fjnet.cn 2013-07-25 15:51 王莉兰 来源:环球网我来说两句

【环球网报道 实习记者 王莉兰】印度新德里去年12月份发生的公交轮奸案曾在印度国内掀起轩然大波。据法新社7月25日报道,这起轮奸案的首位获罪对象是该案件中唯一的未成年人。

报道称,判决本应在7月11日进行,但印度首都未成年人重罪法庭将这一日期推迟至25日。案件发生时该嫌犯17岁,被指控在去年12月16日伙同另外5名成年男子对1名23岁的女性实施强奸。该女子在案发13天后伤重不治去世。

据悉,根据相关未成年人法律,该嫌犯最重刑期为3年。但受害者家属称,该嫌犯及其他被指控的嫌犯都应该被判处死刑。受害者父亲在接受法新社的采访中表示,这名未成年人犯下了极其丑恶的罪行,即使是未成年,也不应该在3年后重获自由。

报道称,该未成年嫌犯声称自己无罪。如被判有罪,该嫌犯将获刑3年,这3年时间包括案发至今该嫌犯已被监禁的时间。另外4名嫌犯在听证结束后也将遭到起诉。嫌犯之一的公交车司机3月被发现死于狱中,监狱方面断定为自杀。

这起公交强奸案发生后,数以千计的印度民众发起游行,旨在呼吁印度社会关注女性的遭遇,并揭露警方及司法机构对于性暴力受害者的冷漠。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