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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长谈古建再利用:老房子不能没有人气炊烟

www.fjnet.cn 2013-07-25 11:53  刘畅 孟华 周而捷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历史建筑变会所 “这不是利用,是破坏。”

针对目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历史建筑变会所、名人故居“被开发”等现象,励小捷说:“这不是利用,是破坏。”

励小捷坦陈,目前中国一些地方在处理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时存在偏差。这其中就包括在文物开发利用中着重经济效益、忽视教育功能。

励小捷说,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根本原则。“能搞公益性展示利用的,不要搞商业;如果需要产业开发的,优先考虑文化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利用的时候,要注意在内容和形式上彰显建筑文化遗产的内涵,突出当时代和地域的文化元素。无论何种形式的利用,都不能违背公民教育的准则和社会道德的底线。”

中国之大,建筑遗产年代、功能、保存状况千差万别。因此,励小捷指出,历史遗产的再利用切忌“一刀齐”。“制定这方面的政策需要一个过程,鼓励创新、允许试验,从政府、专家到社团组织和媒体,都应该报以客观和宽容的态度。”

社会资金投入文保领域政策待完善

在中国,文物保护经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体制,文物经费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励小捷坦言,在文物保护经费的分配上,“保护”与“利用”差别悬殊。  据了解,201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拨款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用于展示利用的项目只占经费项目的1%。“我们主要是在维修,这个任务确实很重,也一定要做好。七批国保单位加在一起是4295处。所以每年需要维修的很多。”励小捷说。

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上一次文物普查的40余万处的数据改写为76万余处,地方财政的压力“一夜翻番”。

励小捷表示,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的行列中,是必然的选择,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但我们的相关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福建土楼面积很大,产权属于老百姓,但当地百姓住着不舒服,渐渐人去楼空。因此当地政府鼓励企业认养,让他们想办法用起来,更重要的把保护与维修的任务承担起来,这是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的试验。”他说。

而正是类似的“试验”,将有助于探索出中国特色的历史建筑利用分类机制、保护补偿机制与社会评估体系。(新华社记者 刘畅 孟华周而捷)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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