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内 > 社会> 正文

男孩捡到手机想送回 反被“失主”要八百

www.fjnet.cn 2013-07-23 16:38 来源:东北新闻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14岁男孩小宇(化名)乘坐公交车时拾到一部手机,本想找到失主归还,不料通过电话沟通,失主竟称,不仅丢了手机,还丢了现金800元,并多次要求小宇归还手机和800元钱。小宇的哥哥崔先生帮忙解释,弟弟并没有捡到800元钱,对方竟怀疑是小宇偷了他的手机和钱!昨日,崔先生和记者谈起此事时表示,弟弟本来拾金不昧,却得到这么个结果,自己还因此频受骚扰,真让人郁闷!

据崔先生介绍,2日,小宇跟平时一样,独自一人乘坐公交车去培训班学画画。当时车上人很多,小宇随着人流,走到车厢内最后一排,找到一个座位,便立刻坐了上去。刚坐下,他发现座位的缝隙中有一部手机。“当时小宇询问身边的乘客,谁遗落了手机,可无人回答。”崔先生称,弟弟赶着上培训班,就把手机攥在手里,想课程结束时再与失主联系。“我弟弟特别热心,事后跟我们说,丢失手机的人肯定特别着急,让我们帮忙寻找失主。孩子拾金不昧的行为让我很感动,我当时就答应他会放下沈阳的工作回鞍,帮他把手机送到失主手中。”崔先生说,小宇详细地讲述了拾手机的经过,而且确定现场只有一部手机,再无其他东西。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