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内 > 社会> 正文

北京出租房新政引质疑 网友担心恐推高房价租金

www.fjnet.cn 2013-07-19 06:46 王萍 来源:北京晨报我来说两句

问题二:新政是否切中群租房要害?

专家点评:“尺子”合格,“棍子”显软弱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中方主任楼建波认为,“群租房”新政的出台给出了衡量正规合租的“尺子”;但在治理群租乱象、整治黑中介、处罚违规出租方等方面,这根“棍子”却略显软弱。

楼建波说,首先,《通知》只是一个一般性规定,在最触及群租房要害的处罚方面,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据记者了解,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即使拨打“110”对群租房扰民等行为进行举报,警方出警后也首先要“口头警告”、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显而易见,这样的处罚效果并不大,房东觉得在群租带来的利益面前,区区百元的罚款无疑是‘九牛一毛’。”

晨报记者 王萍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