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际 > 环球要闻> 正文

菲律宾拒绝与中国就南海问题进行双边磋商

www.fjnet.cn 2013-07-16 06:43 张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马尼拉7月15日电 (记者 张明)菲律宾外交部15日公开声称,菲律宾已“不可能”与中国就南海问题继续进行双边磋商。

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当天在一份散发给媒体的书面声明中指责中国“强硬”,声称在历次对话中,中国始终根据历史事实坚持对南中国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一“强硬”的立场。赫尔南德斯称,中方明确的信息是,“谈之前要先承认整个南中国海是中国的”,“因此,菲律宾已不可能继续与中国就南海争议进行双边磋商”。

日前,菲外长德尔罗萨里奥在比利时某智库研讨会演讲时曾就南海问题指责中国,并辩称菲已为和平解决争议穷尽一切政治和外交手段,只能寻求国际仲裁法律手段解决。对于菲外长的这番言论,7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一贯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领土海洋争议。关于菲将南海问题提交国际仲裁,中方已多次表明立场。中方不接受仲裁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菲方所谓“已为和平解决争议穷尽一切政治和外交手段”完全不是事实。

华春莹指出,中方多次向菲方建议,双方可恢复利用现有的磋商机制或建立新的磋商机制,但至今未获菲方答复。菲方单方面关闭谈判磋商的大门,同时热衷于在国际上攻击中国,这种做法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中方敦促菲方改变错误做法,停止误导舆论,早日回到通过双边谈判磋商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上来。”

菲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15日在声明中列举8点所谓“事实”,企图反驳中方说法。他一方面声称,菲律宾仍坚持通过仲裁“和平解决”南海争议,但又强调菲方坚持菲中两国领导人在2011年达成的共识,即“不让海上争议影响到两国友好合作大局”。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