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老婆因琐事打死老公 背尸1里路伪造车祸现场

www.fjnet.cn 2013-07-13 07:17   来源:光明网 我来说两句

因为家庭琐事,家住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中湖乡的农妇王月(化名),拿起家中的铁块把丈夫打死了。事情发生后,王月背着丈夫的尸体走了1里路,试图伪造一个丈夫遭遇车祸身亡的现场。近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月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王月与丈夫李强(化名)一直感情不好,邻居和女儿小英(化名)都证实两人经常吵架。小英说,爸爸还多次提出离婚,但都被妈妈拒绝。

2012年12月31日,夫妻俩在家里又发生口角,王月拿起一个铁块就砸到了老公头上,连续地打击最终致其死亡。事情发生后,王月曾打电话找弟弟来帮忙解决,但弟弟得知真相后劝其自首,拒绝帮忙。最终,王月自己想出了一个伪造车祸现场的办法。

用丈夫的旧衣服包好尸体,趁着晚上把尸体背到离家1里路的水沟里放下,再跑回家把丈夫生前骑的摩托车也推了过来(王月不会骑车),并且还将摩托车前轮悬空倒在水沟上方。凌晨零点左右,王月打电话给邻居,说丈夫一直没回家,请大家帮忙找人,李强的尸体这才被发现。

但这个“交通事故死亡”的现场伪造得并不高明,公安民警很快就发现破绽。经法医现场勘查,李强身上并没有遇车祸的特征,排除了交通事故,警方又在李强家中发现血迹,确定李强的家为第一案发现场。经过尸检、现场勘查、证人证词等一系列调查,最终王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认。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