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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www.fjnet.cn 2013-07-12 12:27 来源:中国新闻网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12日电住建部今日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加快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助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加快发展。解读全文如下:

2013年6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近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在当前形势下,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有何重要意义?如何让人们深入了解国务院《意见》中的重要政策信息和含义?《意见》形成了哪些政策亮点?贯彻落实《意见》将在哪些方面着力?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特别对《意见》进行政策解读,以加快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助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加快发展。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

《意见》开篇讲到:“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解读: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

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各类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拉开了全国大规模推进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大幕。

2008-2012年五年内,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100万套(户)开工量的40%;基本建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50万套。通过改造,几千万群众圆了“住房梦”,生活质量提高了,财产也增多了,一步跨越几十年。通过改造,不少城市面貌、人居环境、功能都有了很大改善。

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能够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圆上他们的“住房梦”,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棚户区改造还能够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城市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机遇,为扩大就业增添岗位。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平稳,要继续积极采取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一举多得的有效措施,着力扩大内需。在此背景下,继续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能使千百万困难群众告别“忧居”,可以接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能够同步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受棚户区居民欢迎,也能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和积极评价。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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