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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恐怖主义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www.fjnet.cn 2013-07-04 17:17 李伟 来源: 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疆近期连续发生少数犯罪分子策划实施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凶残的恐怖行径让受害者家庭陷入巨大悲痛,也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

如同国际恐怖主义一样,他们之所以要以滥杀无辜的恐怖方式来宣示所谓“政治诉求与主张”,因为他们只是极少的一小撮人。恐怖分子正是通过不断制造惨案,吸引媒体并通过媒体来“放大”他们的“诉求”与“能力”。当然,恐怖分子这种残暴手段并不能改变他们十分孤立的状态,国际社会早已将他们定性为“恐怖懦夫”。

新疆经济持续发展,民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是有目共睹的。正是这种祥和的社会环境和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切实击中了那些一直搞分裂活动的“东突”势力的要害。新疆整体向好的发展趋势,使得分裂势力所能利用的客观问题与矛盾越来越少,这也是他们最害怕看到的。因此,拼命蛊惑煽动恐怖活动,制造恐慌,阻碍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就成为他们黔驴技穷的最后一着。可以看到,这与国际上种种从事分裂活动的恐怖主义如出一辙。

需要高度警惕的是,除实施袭击的“恐怖炮灰”的那些人外,他们背后仍有恐怖“黑手”。这样的“黑手”境内有,境外也有。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黑手”仍在继续策划、蛊惑和煽动在我新疆地区进行恐怖袭击。

近期破获的案件显示,“东突”暴恐势力派人到阿富汗、叙利亚等地参与恐怖活动,学习国际恐怖势力组织、策划和发动恐怖袭击的“经验”,发布针对我国的“恐怖威胁视频”。特别是“东突”暴恐组织中的“东伊运”持续采取“拉出去训练”、“派进来策划”等方式,在新疆地区搞恐怖活动。在恐怖窝点查获的恐怖宣传、训练视频及手册,就充分说明这一点。近期所发生在新疆的恐怖袭击事件,无论是从组织、策划形态上,还是目标选择、手段使用上,都可以看到国际恐怖袭击事件的“影子”。

在新疆的恐怖活动中,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只要新疆一发生恐怖事件,“东突”另一分裂势力“世维会”就能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文字稿,与境内恐怖分子紧密呼应。事实证明,“世维会”同样是蛊惑煽动我境内暴恐活动的境外“黑手”。“世维会”不仅将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恐怖分子吸纳为组织骨干,而且其旗下的恐怖组织“东突信息中心”还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向境内传播恐怖理念、制爆投毒的方法。“7 5”就是“世维会”策划指挥的恐怖血案之一。

我们知道,“世维会”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所“豢养”,但不是白养,前提是要能给中国制造麻烦。因此,每每在新疆发生一起恐怖血案,“世维会”就可以从“主子”手中领到一笔“赏金”。由此可见,“世维会”从“主子”那里得到的每分钱都沾满了我新疆民众的鲜血。

我们还应看到,一些在反恐问题上持“双重标准”的国家常常对我反恐说三道四,把新疆发生恐怖事件说成是“民族矛盾、冲突”,是由于对“少数民族的压迫”所引起的“反抗”。这种论调与国际恐怖主义的“借口”和“东突”从事恐怖袭击所披着的“外衣”不谋而合,实际上是对“东突”势力恐怖活动的一种“鼓励”和“纵容”。

我们认为,恐怖主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赤裸裸的反人类犯罪行为。如果把丧心病狂的恐怖主义视为某个民族问题,那是对这个民族的最大污辱;如果把毫无人性的恐怖主义看成某个宗教问题,那是对这个宗教信仰者的极度玷污。恐怖主义就是恐怖主义,无论它打什么旗号,披什么外衣,找什么样的理由,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依法反恐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最根本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任何特殊的群体。对于恐怖活动,中国立法机构人大常委会有明确界定;对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惩罚十分清楚。中国是个法制国家,依法反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所有中国公民应尽的职责。(李伟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反恐专家)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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