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落马官员四成任领导 贪腐手段隐蔽金额递增
www.fjnet.cn 2013-07-01 08:33 陈东升 来源:中新网我来说两句
干股分红、合作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新型贿赂形态不断增加,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盘点近3年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大案频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09年至2012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3213件3936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758件1020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2720件,大案比例84.7%;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41件,同比上升42.1%。 涉案金额逐渐递增 钱多、房多、情妇多,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人称“许三多”,从1995年至2009年间,多次收受、索取贿赂,共计1.452亿元,犯罪次数之多,案件数额之大,前所未有。 杭州市原政协副主席吴正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黄萌……近3年间,像许迈永一样因贪贿落马的领导干部不胜枚举。 记者了解到,浙江检察机关3年间共查办科局级以上干部136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94人,厅级干部16人。而担任实职领导职位的则是531人,占比38.8%。 除了领导干部犯罪突出外,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多,并呈增多趋势。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国权利用职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4亿多元,其中9人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出纳高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现金未入账等手段,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3.07亿元用于个人营利。 新贿赂手段更隐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犯罪人员作案时通常精心策划,采用大量反侦查手段。 “一些行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内部成员共谋作案,给以权谋私的犯罪披上既得利益的外衣,增加了案件查办难度。”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汉水表示,3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新型职务犯罪案件103件124人。 2007年4月,金华市消防支队原副支队长陈建飞向义乌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吴某提出借贷,按月利率10%收取利息,承诺在工程消防验收上给予关照。2008年1月,陈建飞以妻子的名义按照5%的月利率借贷给金华某公司老板杨某,又以他外甥女的名义按照8%的月利率借贷。就这样,陈建飞以高息放贷形式收受请托人公司贿赂870万元。 一些地方还出现通过中介组织进行集资行贿和集体行贿等新问题,如苍南县院在“两违”(违法占地、违章建房)整治过程中,查处8名建房户集资160万元行贿案;湖州市查处港航检查站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充当“黄牛”定期收取船户保护费,而后给港航检查站工作人员定期行贿的“潜规则”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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