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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将“防性侵教育”入法 禁止让未满10岁子女独处

www.fjnet.cn 2013-06-26 12:51 来源:新华网我来说两句

禁止让幼童独处惩处不足

6月21日,南京两名幼童被发现饿死家中,尸体已经风干。幼童父亲因犯罪被关押,母亲则不知所终。实际上,此类因儿童关在家中无人监护引发的悲剧并不鲜见。

广州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规定,“父母或监护人让10周岁以下儿童独处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群众性组织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禁止未成年人独处的规定很有现实意义,但处罚力度显然不“给力”,无法确保规定能落地。

“对这个规定相信很多人非常认同,但一看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可能就要失望了。”魏强说,法律条例应该尽可能刚性,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尽可能具体和明确,例如广州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对中小学生课业减负、校车安全都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但在禁止低龄未成年人独处上,地方性法规目前还没办法突破“权限”。

魏强解释说,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广州制定地方法规时,必须在上位法的规定下立法,不能超越上位法的内容。据他所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规定,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会被剥夺监护权,国家临时承担监护责任,但这在我国目前不具备实行的现实条件。

  •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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