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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深圳海关建房造福怎可为“所”欲“违”

www.fjnet.cn 2013-06-24 12:22   来源: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今年5月,有媒体爆出,深圳海关“为解决员工住房难问题”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断有房源放租,并已有出售或准备出售房屋套现的案例。据悉,2009年海关员工只需要以20-60万不等的价格,就可以买到过百平方的福利房。但是现在公然以450万的价格叫卖。地产中介说知道海馨苑是海关福利分房,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房产证,但是一样能卖。(6月23日中国广播网)

报道中曾提出:早在1998年国家就已经叫停住房分配,为什么深圳海关还可以建福利房?当多数人看到此则新闻时也许都会从心底发出这样的疑问。而当海关人员回应称此房符合当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建设的规定后,让我们感到的是此回答是如此的苍白无力。试问,当地的规定是否有允许公务员在低价获得住房后,高价转手卖出,赚得暴利的内容?是否可以当房屋成为奢侈品时,允许福利房变身成为暴利房?到底此房解决的是谁的“住房难”问题?

其一,既然此房为解决职工“住房难”的问题,为何在修建好房屋后,有多数房源出租转手变卖呢?住房到底是否存在“难”的问题,还是海关在以此为借口,变相为职工发放“高福利”。福利房的目的是通过政策优惠手段解决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既然可以把房子租出去、卖出去,显然是没有这方面困难的,而且还可利用福利房获利,这与政策初衷和分配原则相悖,监管漏洞可见一斑。

其二,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建房规定,对于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及其土地问题,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的,须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在申请审批的过程中,海关是否存在“住房难”的问题,恐怕明眼人一看便知,有无修建保障房问题的甄别对于市住房保障部门来讲并不是难事,此申请的审批可有存在“猫腻”呢?

与其说海关在为建房为所欲为,不妨说是地方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失职。相互包庇之可怕程度,远远高于独立部门的为所欲为程度。民众对政府的关注,在于每一个部门的行为、每一个公务员的行为,而如海关等独立直管部门的“特殊性”,并不能成为其能在地方为所欲为的资本,期望地方政府能端正态度,一查到底,将明白告知民众,从小事治理中再塑政府权威和公信力。(清心水)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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