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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局:未听说上报房产税方案

www.fjnet.cn 2013-06-20 06:46 蒋彦鑫 李蕾 来源:中新网我来说两句

昨日据新华社报道,近期北京、深圳、南京和杭州等多地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多数方案已接近“最终版本”。房产税试点可能在近期扩围。对此北京市财政局表示,未听说房产税已经形成方案上报。

据称,目前国内多个城市的方案已上报至由住建部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小组。经过反复审议,将最终确定试点城市和方案,并交由国务院批复。

报道称,北京上报的方案里建议,对该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24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室内面积)扣除,而目前上海的免税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事实上,关于北京要试点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已经多次传出,但均被官方否认。有业内人士表示,北京的房屋产权复杂,在权属问题尚未搞清的情况下,着急征收房产税可能反而会带来害处,目前北京也还不具备征收房产税的条件。

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尚未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具体内容由市地税等部门负责制定研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日并未就“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做出回应。

房产税改革进展缓慢与各方争议大,难以达成一致有很大关系。

据报道,6月13日贾康在2013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必须配套房产税制度,出台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征收方案已迫在眉睫,但征收对象应是中高收入人群。但首套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某一标准的,都纳入免征范围。此外,对于第二套房,也可以适度降低征收标准。

但也有不少人士表示担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在政策意图和税收标准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推广房产税,全国会产生多种不同的税种。

■ 焦点

房产税是否需要征收?

征收大势所趋还需立法主导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对非营利性住房免税。现在提出房产税改革试点的问题,是通过改革来恢复对非营利性住房的征税。国务院于2010年也提出“逐步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

刘剑文说,房产税征收是大势所趋,但并不意味着现在就要实施。征收房产税须有配套的制度,比如对房产的评估制度,对房产面积和价值应有相应的中介机构来进行评估,纳税人对评估意见不一的,应该有救济机制。

刘剑文说他一直倡导房产税改革不能行政主导,还要有坚持立法主导。要通过国家层面制定房产税法,立法过程就是广泛征求民意、形成共识的过程。因为无论是试点还是全面推行,都需要有法律的支持,“我国现在的做法似乎有行政管理思维之嫌,而不是法治思维。”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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