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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纸“缓拆令”为何难阻两幢民国建筑被“强拆”?

www.fjnet.cn 2013-06-17 15:29 陈寂 来源:新华网我来说两句

非文保建筑被毁缺乏法律保护

金陵台和妙高台遭清拆之后,一些网友发布了两幢建筑以前的照片。照片显示,金陵台为船形建筑,窗户模仿救生圈的外形设计成圆形;妙高台拥有一排巨型的三层楼石柱,构成整个建筑的标志。

“这两幢建筑的建成年代是上世纪40年代,在学术研究方面,特别是在中国建筑史的研究中具有很高的价值。”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系副主任冯江告诉记者。

然而,由于这两幢建筑一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二来没有认定为历史建筑,缺少一个合法的受保护的“身份”。郑力鹏告诉记者:“如果它们能及时被纳入到保护名录,获得历史建筑的身份,也许就不至于发生被拆的悲剧。”

我国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历史建筑”被解释为“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据郑力鹏介绍,去年12月广州市规划局就召集了专家,对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进行摸查,目前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已经基本完成,进入审核阶段,正等待政府审批通过。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即使在未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中,也没有金陵台和妙高台这样的私人建筑,而主要都是些没有产权问题的公共建筑。“私有建筑可能会出现在以后的批次中。”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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