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就立法工作在广东调研
2013-06-03 11:38:2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张德江在广东调研时强调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新华网广州6月2日电(记者霍小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5月30日至6月1日先后到广东珠海、广州、深圳等地,就加强立法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引领新发展。 张德江来到东江环保公司、福田交通枢纽公交加电站,详细了解情况后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十分紧迫,必须贯彻落实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在广日集团电梯生产车间,张德江对公司负责人说,特种设备安全关乎人的生命,产品质量关乎企业的生命。他强调,必须严把质量关,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护和监管,建立设备的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报废制度,强化设备安全跟踪。 在禾信分析仪器、京信通信、华星光电技术公司和三诺集团,张德江关切地询问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他说,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他还勉励企业青年员工学有所用、业有所成,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张德江听取了珠海横琴新区和深圳前海合作区规划和建设情况后,希望广东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深化改革开放,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推进粤港澳务实合作,维护港澳繁荣稳定,促进广东科学发展。 调研期间,张德江主持召开加强立法工作座谈会。他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张德江强调,提高立法质量,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夯实立法工作基础;二要加强科学立法,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坚持科学的方法机制,坚持科学的评价标准;三要加强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法律更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四要完善立法评估,加强对各方面意见的综合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五要加强法律宣传,扩大立法影响和效果,有力推动法律实施。张德江说,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他还察看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运行情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一同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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