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5月28日讯近日,青岛鸿海佳园业主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他们已陆续收到交房通知,但截至目前鸿海佳园仍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具备交房条件。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表示,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向业主发布交房通知,属于违规交房,质监站将进行立案查处。 开发商就交房多次承诺 今年初,鸿海佳园延期交房曾被媒体曝光,其“史上超低违约金”更成为舆论焦点。据了解,延期交房事件涉及300余户业主,按照合同约定,鸿海佳园应于2012年底交付使用。但因开发商青岛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工程总承包商发生纠纷,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期交房。 此外,鸿海佳园预售合同规定延期交房违约金按万分之0.1结算,相比房地产市场通行的违约金数额明显偏低,大部分业主表示对此不能接受。对此,鸿海地产曾承诺,4月15日交房。其后鸿海地产再次承诺,5月底交房,否则上调违约金。 鸿海佳园未验收先交房 “今年4月份,我和丈夫领证结婚。鸿海佳园的房子本想作婚房使用,无奈只能延后婚期。”7号楼业主郑女士告诉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该小区不少业主和她一样,出于结婚、落户口等刚性需求,在鸿海佳园购房。因延期交房,有怀孕业主只能在出租房生孩子。 5月24日,郑女士和其他业主陆续收到交房通知。鸿海地产在通知中声明:“将于2013年5月27日至5月30日办理“鸿海佳园”交接手续。”但通知中并未加盖鸿海地产的印章。此外,通知中还附带一份物业收费明细表。 5月25日,前往售楼处办理交接的郑女士发现,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表明鸿海佳园还未通过竣工验收,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苦等6个月,以为总算盼到头了,没想到仍是空欢喜一场。”郑女士表示,对于开发商违规交房的行为,她和其他业主已达成共识,准备提起法律诉讼,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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