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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因被带开房小学生处女膜完整否认强奸

www.fjnet.cn 2013-05-14 21:31 李婧 赵艳红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针对未成年人“猥亵”应从重处罚

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孙雪认为,是否存在性侵害是此案定性的分水岭。如果存在性侵害的话,则涉案的陈某和冯某可能涉嫌强奸罪。如果不存在性侵害的事实,则需要重点调查了解其他侵害行为,例如嫌疑人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抠摸、故意暴露生殖器、涂抹污物等淫秽下流的手段进行猥亵侮辱,如果存在,则二人涉嫌强制猥亵罪。此外,这六名小学生的年龄也是需要核实的,按照刑法规定,针对未满14岁的儿童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则应当从重处罚。

强奸罪与猥亵罪量刑差距大

北京市诚汇律师事所许蓉律师介绍,在量刑上,两罪也有较大差距。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恶劣情节的,比如轮奸、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猥亵罪的最低刑和最高刑都比强奸罪要轻。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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