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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因被带开房小学生处女膜完整否认强奸

www.fjnet.cn 2013-05-14 21:31 李婧 赵艳红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李婧赵艳红)“万宁某小学校长带6名女生开房”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今天,记者联系专业人士,针对此案是否涉及强奸,猥亵罪和强奸罪的区别进行解读。律师认为,不能说涉事学生“处女膜完整”,此案就一定不涉及强奸,还要看孩子们当晚的真实遭遇以及涉案人员是否有强奸的意图。

昨天,有媒体报道海南万宁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松,于5月8日晚间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据中广网报道,万宁宣传部今天(14日)凌晨发布的消息称,由海南省公安厅法医专家和万宁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专家组成的法医鉴定组,于昨天(13日)晚上9点,对4名涉事学生进行相关检查,鉴定结果提示:涉事学生处女膜完整。另两名涉事学生再进一步鉴定。昨天(13日)深夜,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有恒接受采访时表示,警方已经以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罪对涉案二人进行刑事拘留。

据央视今日报道,警方称,是其中一名女生主动联系校长。当晚有两名女生和校长同住,其中1人和他熟识。但校长是否去过另外一间房间,从录像上看不清楚。在此期间是否有猥亵行为,警方仍在调查。

受害人“处女膜完好” 不能完全排除强奸

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绝不能简单地以未成年少女处女膜完好为由判断本案就不是强奸事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奸中止、强奸未遂行为均有可能不伤及处女膜。

强奸与猥亵区别的关键是在于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奸要求行为人必须有强行通过性交来达到性满足的故意,猥亵是行为人以通过性器官接触以外的猥亵行为来满足自己感官上的享受。在强奸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先行强制猥亵的行为,后其语言或动作进一步流露出其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目的。

另外,许律师强调,本案目前最为重要的任务是要保护好几个未成年人,排除外界的干扰,要避免其家人及本人被封口,让她们在轻松、自在的环境下,由监护人陪同作证,她们的证词非常重要。本案暂以涉嫌猥亵刑拘,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强奸的证据,公安机关可以涉嫌强奸为由申请逮捕。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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